工傷保險是如何征收的,單位應如何繳納工傷保險?
一、工傷保險是如何征收的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認真履行征收職責,在征收工傷保險費時應當實行工傷保險費與基本養老費等其他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然后將所征保險費分別列入工傷、基本養老等項基金中,實行分別核算,單獨管理。不得分別征收,既不能由幾個機構分別征收,也不能由一個機構分項征收,以切實減輕繳費單位的負擔,并降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成本。提高其社會保險費征收的效能。
二、單位應如何繳納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不能采取任何手段將工傷保險費攤到職工個人。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費率的值。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將、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單位費率是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占單位工資總額的比率。單位費率在該行業費率檔次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