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沒資質 工人能申請工傷嗎?
裕華區朱先生咨詢:
我有一個親戚在一家建筑公司的工地打工,我這位親戚不是這家建筑公司直接招錄的工人,而是這家建筑公司把安裝輕質隔墻工程承包給了我這位親戚同村的一個人張某,張某又招用了我的親戚等人施工。不久前,我的親戚在工地做輕質隔墻操作過程中,射釘槍突然走火,打在了他的左手掌心。我的親戚受傷后,先后在多家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左手第三掌骨粉碎性骨折,花費醫療費3000余元。事故發生后,我的這位親戚找到建筑公司項目經理要求申報工傷,項目經理說:“你都不是我們公司的人,我憑什么給你申報工傷,你成了工傷也只能找張某,我們和張某有合同,一旦出了工傷事故全部由他負責。”據了解,張某并沒有施工資質,也沒有償還能力。請問我的親戚該怎么辦?
法律幫辦: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認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具體到本案,由于建筑公司把工程發包給沒有資質的張某,建筑公司應承擔用工主體責任。朱先生的親戚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進行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為工傷,建筑公司應承擔朱先生的親戚因受傷造成的損失,損失標準按照工傷待遇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