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工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 在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相的預備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在因工外出期,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法、行政法規規定應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職工原軍隊服役,因戰、因工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