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上海工傷保險制度從完善保障待遇向加強預防康復延伸,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撐起的“保護傘”越撐越大、越撐越強。僅就因工死亡人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而言,10年幾乎漲了6倍。
參保范圍逐步擴大
制度建立之初,將各類用人單位使用的職工分別納入了工傷保險和綜合保險的覆蓋范圍。隨著完善和發展,工傷保險制度對各類用人單位及其使用的各類職業人群實行了全覆蓋,農民工也享受與本市職工同等的制度待遇保障,實現“同命同價”。據統計,截止到去年12月底,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已從2004年的698萬人增加到904萬人,其中農民工336萬人。
《工傷保險條例》實施10年來,申城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工傷保險意識逐年增強,工傷事故發生率不斷下降。據統計,本市工傷認定數為67251件,為61096件,相比下降9.2%;為57206件,相比又下降了6.4%。
待遇標準不斷提升
不僅如此,《工傷保險條例》自今年實施以來,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分散了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上海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和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斷完善了工傷保險的政策辦法,不斷提高了工傷保險的待遇標準,確保了工傷職工的醫療和生活保障水平。
據統計,目前本市因工死亡人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已從2004年的9.2萬元提高為53.91萬元,幾乎達到6倍的漲幅;1—4級工傷人員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從2004年的1673元/月、1586元/月、1499元/月、1412元/月分別提高為4530元/月、4280元/月、4030元/月、3780元/月;生活護理費標準從2004年的924元/月、739元/月、554元/月分別提高為2520元/月、2015元/月、1510元/月;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最低標準從2004年的290元/月提高為936元/月(其中孤寡或孤兒為1022元/月)。
另外,近年來,工傷保險工作重點由不斷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向加強預防康復延伸。底,本市正式啟動工傷康復工作。截至12月底,已有700多名工傷人員進行住院工傷康復。
縮短認定審理時間
近年來,本市的工傷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初步形成了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的工傷保險政策體系,工傷認定機構、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范管理、高效服務的理念和意識不斷增強。
為使工傷職工能夠獲得及時救治和經濟補償,工傷認定機構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的情況下,盡可能縮短工傷認定審理時間;為方便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采取醫療檢查和專家面檢合二為一,減少工傷職工往返次數;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安排上門鑒定,為急于回老家的農民工開辟勞動能力鑒定思而學道,為老工傷人員開設勞動能力鑒定專場;為了縮短工傷職工申辦工傷保險待遇現場等候時間,今年以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還優化了工傷保險待遇受理制的經辦規程,將原前臺受理前臺審核,調整為前臺受理后臺審核,進一步加強了經辦業務審核,提高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