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國務院發布了歷時三年多起草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高考改革正式掀開面紗。
依照《實施意見》規定,本次改革的目標是在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具體而言,就是要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
立交橋”。
“這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復高考以來最全面、最系統的改革,是教育綜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復雜的改革。”在國新辦的發布會上,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用“四個最”來概括這次改革。
自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開始草擬,迄今已三年多的時間。回望整個方案
的出爐過程,可謂“一波三折”,如杜玉波所言是場“最復雜”的改革;而原方案中“招考分離”部分的內容在政策出臺的最后關頭被拿掉,亦成為多位參與方案起草的教育界人士最大遺憾。
先改考試還是先改招生,是否應賦予高校更多招生自主權,競爭式考試(語數外統考)與達標式考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如何協調?
上述問題,在剛剛公布的《實施意見》中并沒有給出直接答案。決策層將更多的改革空間賦予地方試點,浙江和上海兩地將承擔著讓另一只靴子落地的重任。
一波三折的起草歷程
對于這份新近出爐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有熟悉整個起草過程的相關人士稱:“用‘一波三折’來形容毫不為過。”
本次高考改革源自,當年7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下稱“《規劃綱要》”)正式頒布,在這份被視作新世紀中國教育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中,清晰地勾勒出高考改革的基本路徑:
“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彼時,決策層已將高考改革看作是短期內能夠抓出效果且又具牽一發而動全身意義的關鍵舉措。此后,高考改革步入思而學道。
2月,教育部召開年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布置當年教育工作的方向和重點,明確提出:“進一步推進高考改革,年內完成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制定工作。”
這是教育部在高考改革層面首次提出一個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但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當初這個“年內完成”的表述,卻遭頻頻跳票。高考改革推進的難度,遠超主事者想象。
為配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