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加分越多越好,可分數再多,真的能夠全部排上用場嗎?與2017年的政策相比西藏2017年加分照顧政策是否有變?以下是思而學教育網搜索整理的關于西藏自治區2017年高考加分及照顧政策,供參考借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西藏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加分項目每個考生只能享受一項,符合其中兩項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項: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加10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歸國藏胞、歸國藏胞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4.邊境縣所屬邊境鄉鎮農牧民子女,加10分;
5.執行漢族錄取分數線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區內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不含市地所在地縣及鄉鎮基層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現仍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正式教師、農牧科技人員、醫務工作者或從以上崗位退休的正式職工子女,加10分;
7.門巴族、珞巴族、?人、夏爾巴人,加10分。
8.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稱號、獎勵、名次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加5分:(1)省級優秀學生;(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3)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4)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5)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6)獲得省級招委會確定的統測項目范圍內的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項加分。
(二)進藏干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準,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在西藏民族大學、駐內地辦事處(格爾木辦事處除外)工作時間不計入加分。
(三)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家庭中參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條規定加分投檔條件的,同時又符合自治區級“先進雙聯戶”高考加分條件,兩項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數不得超過20分。第(二)條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工齡加分另外計算。
(四)生源不足時,報考農業、牧業、林業、水利、水文、地礦等艱苦行業的考生降低20分投檔,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3.駐邊疆國境縣、國家確認的三類地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4.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5.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