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報考澳門地區高校? 被澳門地區高校錄取后如何辦理手續?
經教育部同意,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和澳門城市大學6所高校在北京、上海等31個省、市、自治區招收本科自費生。
招生對象為參加當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考生,招生學校實行單獨接受考生報名的方式,錄取分數線由學校自行確定。考生可以同時填報澳門地區高校(6所高校可單報也可兼報),也可同時填報內地高校和香港高校。考生如收到內地或幾所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可選擇一所學校報到注冊。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規定,凡被澳門高校錄取的學生,憑澳門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因私赴澳門手續。學生赴澳門高校就讀期間,應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學生在澳門學習期間,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負責管理。學生在澳門期間,其內地戶口不予注銷。學生畢業后,自主擇業,政府不安排工作;獲得澳門高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內地教育主管部門予以承認。
澳門地區6所高校在滬接受考生報名的時間一般在5月至7月初,具體時間由學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