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南京森林警察學院
二、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三、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
四、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
五、學習形式:全日制
六、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瀾路28號
七、學校網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
八、招生對象:應屆、往屆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報考條件,未婚,年齡不超過二十二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九、招生條件
(一) 政治條件: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審查。考生應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志愿并適合于從事公安工作。
政審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公安廳(局)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有流氓、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或道德品質不好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4.本人或直系血親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劃不清界限的;
7.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二)身體條件:報考我校所有專業的考生體檢標準,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必須執行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下發的《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之規定。
其中,特別要求考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體重不低于45公斤,體型勻稱(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超過標準體重25%的為過于肥胖,對過于肥胖的考生嚴格控制)。
2.雙眼裸視視力應在4.8(0.6)以上(含文、理科);無色盲、色弱。
3.兩耳無重聽。
4.無口吃。
5.五官、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胎記等),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無特別明顯癜痕、疤痕、胎記、色素斑和身體其他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等。
6.身體無明顯缺陷(如雞胸、駝背、腋臭、嚴重靜脈曲張、明顯八字步、羅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腳板、紋身、少白頭、嗅覺不靈敏等),無各種殘疾。
7.本人或直系親屬無精神疾病。
8.無傳染病并符合公務員錄用的身體條件,肝功檢驗事項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規定。
9.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弄虛作假經復查核實的或入學后三個月內發現其他不符合招生條件的,學校將按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三)面試和體能測試要求:
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必須在參加由本省招生委員會、公安廳和我校組織的面試和體能測試中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方具有被錄取資格。不參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試和體能測試的,即便填有志愿,也被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面試和體能測試的時間、地點由各省確定,我校也將陸續在校園網上公布。
面試主要從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等方面,檢驗考生的身體平衡和協調性、反應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等,看其是否符合所報考專業的要求。
體能測試項目有跑步、立定跳遠和俯臥撐(女生測仰臥起坐)三項。
合格標準為: 男子,50米跑7秒1以內;1000米跑在4′05″以內(含4′05″);立定跳遠在2.2米以上(含2.2米);俯臥撐10秒內完成6次以上。女子, 50米跑8秒6以內;800米跑在4′00″以內(含4′00″);立定跳遠在1.5米以上(含1.5米);仰臥起坐10秒內完成5次以上。
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含標準本數,單項不合格者視為整體不合格。
注:測試之前,上級有關部門如有新項目新標準,按新文件標準執行。
十、 錄取規則:
(一)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填報志愿。我校的招生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員會的安排下進行,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由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第二批本科錄取線;體檢、體能測試、面試和政審等由各省統一組織。錄取時,在各省招生委員會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單內,按照“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遠程網上錄取。
(二)在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順次錄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等方式的省份,錄取遵循其省內規定。我校在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時無分數級差,對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遵循相應省份有關科目成績及順序進行排序。
(三)凡符合國家政策經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對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我校予以認可,錄取時以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四)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優先考慮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次考慮第二、第三志愿及服從調劑的考生。對于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錄取時嚴格執行已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如個別省份生源不足,未完成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我校與有關省招生主管部門協調同意后,可將剩余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且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關于此類計劃的使用,投檔考生的條件應符合當地省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投檔后我校予以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報教育部。
十一、 收費標準:
學 費:本科生6000元/生.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考生學費減免3000元/生.年)。
住宿費:1500元/生.年(四人間);1200元/生.年(五人間);1000元/生.年(六人間);700元/生.年(一般條件)。
十二、 助學辦法:
(一)我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在校期間,依據其綜合考核成績可享受相應等級的獎學金。特等獎4000元/學期,一等獎1000元/學期,二等獎600元/學期,三等獎400元/學期。
(二)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助學貸款。
(三)學校還設有部分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
十三、 管理、就業
學校堅持嚴格教育、嚴格訓練、嚴格紀律,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修業期滿,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獲畢業資格,領取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獲取學士學位證書。學生畢業后,志愿到公安機關工作的,須參加相關部門統一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合格者,擇優錄用。
十四、 通訊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瀾路28號
郵政編碼:210023
聯系電話:(025)85878735
E-MAIL: zsb_sl@163.com
公布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及錄取結果網址:http://zsjyc.forestpolice.net
聯 系 人:劉老師,朱老師,張老師
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電話:(025)85878762
本章程由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我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招生中介工作;除成人教育外,我校在全國各地無任何聯合辦學點,歡迎社會各界和家長予以監督。同時敬請廣大考生及家長對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員給予監督,對我校招生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