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全稱:南京審計學院
院校代碼:11287(國標) 1119、1619(江蘇省)
院校性質:省屬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雨山西路86號 郵政編碼:211815
南京審計學院是我國審計高等教育發源地之一。學校以審計為品牌,經、管、法、文、理、工等學科相互支撐,本科教育與研究生教育協同發展,是教育部、財政部、審計署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的高等院校。
一、錄取規則
1.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
3. 科類要求:
文科類——英語、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
理科類——工程管理、經濟統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工程、金融數學、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商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軟件工程、工程造價;
文理兼招類——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保險學、信用管理、投資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財政學、稅收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物流管理、法學、法學(法務會計)、法學(法務金融)。
4. 錄取辦法:
(1)江蘇省內
1、對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本一文科AB、本一理科AC;本二BB;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技術科目等級需達到合格。
2、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獎勵分后進行排序,再采用“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蘇省外
1、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錄取規則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文件政策規定為準。
(3)其他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有良好的普通話基礎、無口吃現象;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有良好的普通話基礎,無口吃及語言障礙現象。
二、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 我校錄取新生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2. 為鼓勵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并為其成才提供更好條件,除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等評定獎學金、助學金外,我校制定了獎學金、助學金及優秀新生獎勵辦法等相關政策,主要包括審計長獎學金(國家審計署設立) 10000元/人、校長獎學金2000-10000元/人、新生獎學金5000元/人、優秀學生獎學金200-1500元/人等獎項,學生獲獎(助)學金面為60%左右。
三、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四、其他說明
我校對部分專業類如:1、金融學類(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信用管理),2、財政學類(財政學,稅收學),3、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實行“大類培養”,排名在本專業前50%的學生,大二下學期可申請在專業類內調整同批次專業。具體遵照教育部、教育廳相關文件并按學校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
五、聯系方式
招辦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雨山西路86號 郵政編碼:211815
聯系電話:025-58318196、58318198
傳 真:025-58318198
電子郵件:zsb@na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nau.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xsc.nau.edu.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