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性質、概況、頒發證書
學校全稱:揚州大學
院校性質:省屬綜合性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頒發證書:按照國家規定頒發揚州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校學位委員會頒發揚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校概況:揚州大學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具有113年的悠久辦學歷史,辦學規模較大,學科門類齊全,人文積淀深厚,教育資源優越。
學校現設有 27個學院, 116個本科專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二大學科門類。學校建有6個國家級特色專業,擁有14門國家精品課程,1門國家雙語教學示范課程,3個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全國農科教人才合作培養基地,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0個中央與地方共建實驗室,15個省重點專業(類),29個省品牌特色專業,14個省級基礎課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6個專業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3項、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特等獎3項。
全校現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3000多人,各類博、碩士研究生10000多人,成人學歷教育學生11000多人。作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現有博士后流動站1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4個, 博、碩士專業學位14種;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2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省優勢學科5個,省重點序列學科1個,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6個,學校整體學科水平和化學、植物與動物科學、工程學、農業科學等4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擁有部、省級重點(建設)實驗室17個,部、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中心、省級研究院9個,科學研究機構90個,教學實驗室(中心)36個,建成省協同創新中心1個,獲批1個國家級科技特派員創業培訓基地。學校目前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1700多項,全校年科技經費4億多元。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數連年位居省屬高校前列。學校具有招收外國留學生(包括接受政府獎學金外國留學生)和招收港、澳、臺學生的資格,先后與38個國家(地區)的高校和研究機構建立了合作交流關系。
學校黨委先后被江蘇省委表彰為“江蘇省先進基層黨組織”、被*表彰為“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學校以優秀的成績通過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二、錄取規則
1、調檔: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的比例按高考總分由高到低順序提出調檔。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中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提檔及參與專業的選擇。
2、專業調配及錄取:
基本原則:我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充分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基礎上,嚴格實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文化成績(音樂類以專業成績,美術類以專業加文化的總分成績)優先,擇優錄取。
(1)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照專業二志愿→三志愿→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3)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其級差為0-3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4)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①音樂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達生源所在省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②美術類專業:對報考我校,文化達生源所在省美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文化與專業相加后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5)外語類專業錄取要求:報考我校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外語總分為150分,則外語單科成績應≥105分;如外語總分為120分,則外語單科成績應≥85分。
(6)高水平運動員、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定向就業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后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和我校有關招生規定進行錄取。
3、特殊要求與限制情況:
(1)外語語種要求:日語、法語、朝鮮語專業的報考語種除英語外可以分別對應為日語、法語,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非外語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
報考外語類專業須口試成績符合要求。
(2)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三、收費標準及獎勵、資助措施
學費標準:我校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各專業的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欄)。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中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設獎項20余項,年發放金額約2900余萬元。
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措施:①國家助學金;②勤工助學;③困難補助;④生源地助學貸款;⑤伯藜助學金等社會資助。
四、監督和保證
1、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的“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3、學校成立以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
規定的實施。
五、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71622
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
傳真電話:87991362
監督電話:87971822
網址:http://www.yzu.edu.cn
招生主頁: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 88 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225009
六、本簡章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果國家和江蘇省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