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北京工業大學通州分校 學校代碼:1101
2、辦學地點:北京市通州區潞苑南大街89號
3、辦學性質: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4、辦學層次: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
5、辦學特點: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發展道路”的辦學方針;以提高質量;以增強“強化產學研合作教育,注重道德培養,突出實踐能力”辦學特色為重點;強化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探索充滿活力的多元辦學模式;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強化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培養,培養具有崗位核心競爭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三條 招生計劃以北京市招生機構的公布為準。
第四條 招生錄取規則
1、遵照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進行錄取。
2、對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績達到高職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同一科類考生按分數(語、數、外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投檔時順序檢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會考成績符合所報志愿的要求且該專業招生計劃未滿,考生將被此專業錄取。投檔后,若有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將向社會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辦法進行錄取。
第五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考生的體檢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身體狀況應適應專業所需要體質,考生須如實填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例執行。
第六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聲訊臺及教育部指定的網站查詢。
2、通過郵政速遞公司向考生發送錄取通知。
第三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七條 報到: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八條 新生入學后,本校對已經報到的新生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九條 收費標準:學費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條 獎學金:學校設有完善的獎學金機制。對于貧困學生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較為完善的經濟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根據學生在校表現和學習成績設有學習優秀獎、國家勵志獎、校勵志獎、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校級優秀畢業生、市級優秀畢業生等。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章程適用范圍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工業大學通州分校2015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章程解釋權
本章程由北京工業大學通州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相關說明
聯系電話:010-52334003 010-52334093 010-52334035
學校網址:http://www.pcbjut.cn
電子郵箱:zhaosheng@ pcbjut.cn
咨詢QQ:266705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