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概況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
第三條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37年,2004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學院位于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統一大道,校園面積占地940畝,建筑面積25萬m2。現有教職工970人,全日制在校學生12000多人。設有9個二級學院,3個教學部,1所附屬醫院。現有教學儀器設備7000多臺(套),總值8800余萬元,館藏圖書110萬冊。開設42個高職專業,涵蓋機械、電子、生物、化工、建筑、醫學、財經、旅游、師范、藝術等10多個門類,主要為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培養技術技能人才,開展各種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認真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八公開”制度,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收費標準公開、錄取分數線公開、辦事程序公開、錄取原則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辦法公開。全面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招生工作由學院黨政統一領導,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重大問題由黨委會議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由招生委員會統一策劃實施,保證決策的貫徹落實。
第六條 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策劃和實施。
(2)組織安排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3)科學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招生宣傳、錄取等各項工作。
(5)設置好學院高考錄取場地,做好高職新生錄取系統的建立、維護、保密、應急等工作,保證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生報到工作和錄取數據庫的核對工作,及時做好未報到學生的退檔工作和新生錄取名冊、個人檔案等資料的移交工作。
(7)及時上報年度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及下年度招生計劃建議數,做好招生工作總結。
(8)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第七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清正廉潔,堅持招生工作“六不準”,即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劵和物品;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造成責任事故或不良影響的個人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宣傳
第八條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和學院發展規劃,認真做好學院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及時報送學院當年省內外的招生計劃、辦理計劃審批手續。
第九條 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開展招生宣傳,全方位宣傳學院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及時編印《招生簡章》和招生宣傳資料,熱情接待招生來訪和咨詢報名人員,周到細致地服務考生,塑造學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學院的社會聲譽。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參照考生專業志愿分配錄取專業。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院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學院有權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對進檔考生相關科目的成績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三條 學院對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四條 學院對男女生招收比例沒有限制,各專業均無需另外加試。
第十五條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按國家教育部規定實行電子注冊,依據學院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人才培養。
第十八條 學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獎、助學政策;設立學院獎學金,陜西省二本線以上錄取報到學生一次性獎勵1萬元;陜西省理科高考成績在我院錄取報到排第一、二名的,文科高考成績在我院錄取報到排第一名的學生,一次性各獎勵5000元;設立院長獎章,金質獎10000元、銀質獎5000元,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九條 高職學生按專業教學計劃修完所學課程并通過相關考試,可獲得咸陽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國家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網上統一電子注冊,可網上查詢),以及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頒發的專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三年制高職學生的收費標準為:學費5500元/生·年,住宿費1000元/生·年。
本收費標準以陜西省物價廳和咸陽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統一大道
郵政編碼:712000
聯系電話:029-33681888 33681999
傳真:029-33681199
學院網址:http://www.xianyangzhiyuan.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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