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條件及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上級和本院紀檢部門、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的全程監督,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基本情況
1.學院名稱:安康職業技術學院
2.國標代碼:13952
3.在陜招生代碼:8144(外省以生源省、市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5.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6.修讀時間:三年
7.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系部:目前學院設有臨床系、基礎醫學系、護理系、機電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學前教育與藝術系、經濟管理系、電子工程與信息系。
第五條 學院辦學地址:安康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位于安康市高新區安康大道2號。
郵編:725000。
學院網址:www.akvtc.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本院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學院招委會由學院辦公室、紀檢室、招生處、學生處、教務處、財務處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上級和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本院不設校外辦學點。
招生信息網:www.akvtc.cn
招生咨詢電話:0915-8171012 8171013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
第八條招生計劃均屬國家正式計劃(包括外省計劃),由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文下達。
第九條招生專業及科類:三年制高職招生專業及科類以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招生依據我院經省教育廳、省招辦審核公布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一條 統招高考生錄取規則:
1.所有考生一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2.依據考生所填志愿,凡考分達到生源省、市錄取分數線,且考生個人電子檔案已投放到我院,在滿足計劃的條件下原則上確保錄取。
3.錄取專業,我院充分尊重考生個人所填報的志愿進行錄取,未經考生本人書面申請不允許任何人改變原始錄取專業。
4.凡是已被錄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的規定錄取專業原則上不能轉換,如確需轉換專業的考生,同科類考生可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經學院招委會研究并報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
5.各專業錄取不設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進行其他語種面試;考生的健康狀況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通知規定。
6.退檔:執行生源省的規定;對個別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上年度已被我院錄取且沒有報到的考生一律退檔。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我院嚴格執行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及安康市財政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收費。
第七章 國家獎學金、資助金、貸款等優惠政策措施
第十三條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受獎比例由省教育廳分配;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受獎比例為5%左右。
3.國家特困生資助:3500元/年,資助比例為10%左右。
4.國家一般困難生資助:2500元/年,資助比例為30%左右。
第十四條 1.學生在校期間責任險、醫療保險費用均由學院全額繳納,不向學生收取。
2.凡是安康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在畢業時如考上特崗從醫從教者,國家將返還個人在校期間全部學費。
3.凡屬安康職業技術學院應屆畢業生服兵役者,學費全免。
第十五條 助學貸款:我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額度為6000—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本章程解釋權由安康職業技術學院招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