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高校實施“陽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漳州職業技術學院的高職高專、藝術類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簡介
第三條 學院全稱和性質
1、學院全稱: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全國代碼11314)
2、學校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大學路1號
3、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4、層次:大專
5、學制:三年
6、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院簡介
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前身為創辦于1984年的漳州職業大學,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院校。2002年4月,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漳州職業技術學院。2002年獲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03年被確定為全國承擔數控技術應用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90所高職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過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優秀評估;2005年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2010年6月順利通過國家級驗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2012年6月被教育部確定為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5月獲評第四屆“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15年我院招生專業及指導性招生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第四章 專業錄取要求
第六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七條 性別比例不限。
第八條 各專業考生都無須參加英語口試。
第九條 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招生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新生的原則是:以各省當年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1.調檔比例: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2.報考志愿處理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專業確定辦法:專業(類)投檔,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錄取時按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其中對于福建省及實行“按專業投檔”省份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我院今年高職(專科)批錄取繼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嚴格按照福建省招生考試院“按專業投檔”的相關政策進行,錄取時按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對藝術類專業考生: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綜合成績參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的綜合分折算方法。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學費及退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標準收費,每年每生學費6000元,其中藝術類專業每年每生學費7200元,具體參考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學費退費嚴格按照閩價費〔2012〕567號文件《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助貸標準
學院為了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規范“以勤工助學為主導、貸款為主體,獎、助、貸、補”為一體聯動助學工作體系。目前學院學生資助形式主要包括:
“獎”—獎學金
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三種。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院特等獎學金3000元/人,學院一等獎學金1200元/人,學院二等獎學金800元/人,學院三等獎學金500元/人,學院學業進步獎學金300元/人。
“助”—勤工助學
學院勤工助學崗位包括校內和校外崗位,依據“特困生優先”和“按勞取酬”原則,讓同學們在通過誠實勞動獲取報酬的同時,鍛煉才干。
“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銀行類金融機構,即經辦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學生在其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辦理發放的貸款,主要用于解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問題。該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貸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貸款額度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
“補”—國家助學金
學院困難補助金即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約20%貧困家庭學生提供的困難補助,一年按10個月計算、發放補助額。對其中5%左右的特別困難學生每人每月補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貧困生,每人每月補助250元。
大學生醫保
我院全體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參保費用為每人每學年420元,其中個人繳納60元,政府補助360元。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保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四條 對錄取結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各省份相關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相關規定:
1、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2、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歷證書
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畢業后頒發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大專畢業證。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招就辦聯系電話:0596-2660582、2660766
監督申訴電話:0596-2660129
學院網址:http://new.fjzzy.org/
學院招生網址:http://zs.fjzzy.org/
學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大學路1號
郵編:363000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漳州職業技術學院招就辦負責解釋。
漳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