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二、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是河北省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擁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院校,經過六十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成為以土木建筑類學科為主,工、管、理、文、藝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特色鮮明的高等院校。
1、學校名稱: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校代碼10084)
2、辦學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
3、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4、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
5、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6、學歷證書:依據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廳及學校有關政策和規定,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河北建筑工程學院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碩士、學士學位。
三、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學院普通本科、專科的招生工作。
四、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錄取工作組,具體由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學校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六、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各專業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男女比例: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體健康要求:考生身體條件應符合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建筑學、城鄉規劃和工業設計三個專業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報,除此之外,無附加限制條件。
5、錄取具體方式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2)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3)我校設有專業志愿級差:其中第一專業志愿和第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5分,第二專業志愿和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3分,第三專業志愿和第四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2分,其余各級專業志愿不再設級差。無院校志愿級差。
(4)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5)對于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參考單科成績,按照英語、數學、語文、綜合科目依次比較,即總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分數較高考生,如英語分數再相同,數學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依次類推。
(6)某些專業加試要求:建筑學、城鄉規劃和工業設計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基礎測試,測試不合格者進行專業調整。
(7)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錄取。
(8)環境設計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省市藝術聯考成績達到本科報考資格,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60%+省聯考專業課成績×40%”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9)對于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
七、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6000元/年,其它本科專業學費3500元/年,專科專業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八、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信息網適時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九、獎勵及資助措施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和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等學生獎勵、資助體系,以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大街13號(郵編075000)
2、聯系電話:0313-4187686 4187683
3、學校網址:http://www.hebiace.edu.cn
4、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hebiace.edu.cn
5、郵箱地址:jyxsczb@126.com
6、官方微博:http://t.qq.com/hebiace
7、招生咨詢QQ群: 81941516 122179467
十二、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河北建筑工程學院學生處;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