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街(路)1016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按國家有關規定頒發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汽車服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除商務英語專業、英語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商務英語(航空服務方向)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3米--1.85米(含),女生身高1.63米--1.75米(含)。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政策。
2.開設的所有專業均無單科成績限制。
3.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擇優錄取無分數級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辦投檔原則錄取。
4.對加分或降分考生處理: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績進行統一排序、錄取。
5.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文、理各科目考試成績進行排序。
6.專業安排: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考生均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工程造價專業除外),其他志愿考生的專業要求盡量予以滿足。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工程造價專業按招生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7.對于江蘇省進檔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排序錄取。
8.藝術類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藝術類專業聯考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獨立學院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所在省確定的錄取原則,錄取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時吉林省藝術類專業按投檔考生的總分=專業課成績×100%+文化課成績×60%)。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祉大路1016號
聯系電話:0431-82684666
聯系人:張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