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的校名全稱為湖南師范大學,學校國標代碼為10542,英文校名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條 我校位于全國歷史文化名城 ——湖南省省會長沙市,注冊地址為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36號,有校本部、桃花坪、南院、咸嘉湖、張公嶺、馬坡嶺6個校區。
第四條 我校是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擁有哲、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藝等12大學科門類的綜合性師范大學,是國家 “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我校憑借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培養各類高級人才,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博士后流動站。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湖南師范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工作方案,領導、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國家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學校黨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
2、組織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3、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實事求是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負責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15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0個省(市、區)計劃招收5200人。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由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九條 我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條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不超過我校在相關省(區、市)招生計劃數的110%。湖南省各科類提檔比例不超過相應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3%。
第十一條 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認可各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并要求英語口試合格;日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日語;俄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俄語;朝鮮語、法語專業不受語種限制。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我校非外語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十四條 武警國防生只招男生,護理學專業只招女生,其它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 經我校專項水平測試認定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含一級運動員)按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湖南省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湖南省提前批相應科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外省考生,取得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取得我校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的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取得我校美術類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繪畫、工藝美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取得我校音樂類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取得我校舞蹈學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能報考我校舞蹈學專業;取得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能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所有考生須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取得相應專業校考合格證,方能填報我校志愿。我校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繪畫、工藝美術、服裝與服飾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校考分數×60%+高考文化分數×40%),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 廣播電視編導和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
第十八條 自主招生、農村單獨計劃、武警國防生、內地新疆班、新疆預科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招收港澳臺地區學生等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的考生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因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我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本省(區、市)招生考試網站或學校網站查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1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
第二十三條 我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的通訊方式為: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瀟湘中路122號
郵編:410006
聯系電話:0731-88872168 88872412
傳真:0731-88872168 88872412
學校網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zsb.hunnu.edu.cn
學校的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將通過招生信息網及時發布。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南師范大學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