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思而思學網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要 第一條 學校全稱:德州學院學校代碼:10448 第二條 學校校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西路566號 第三條 辦學層次:本科,同時舉辦專科教育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概況 德州學院是山東省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座落在素有“神京門戶”和“九達天衢”之稱的德州市。德州是國家交通運輸主樞紐城市,正在實施的南水北調工程將使古老運河重新發揮重要作用。京滬高鐵等線路的開通,更是將德州全面融入首都一小時生活圈和省會半小時生活圈。德州歷史源遠流長,是龍山文化的發祥地之一,留有大禹治水、董子讀書臺、劉備署理平原縣、明清運河故道、蘇祿國王墓等歷史文化古跡,涌現出董仲舒、東方朔、禰衡、竇建德、顏真卿、邢侗、任繼愈等一大批歷史文化名人。德州擁有“中國太陽城”、“中國功能糖城”、“中國中央空調城”、“中國糧油食品城”、“中國汽車零部件產業城”、“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城市名片,被命名為“生物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國家*新能源產業基地”和“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豐厚的地域資源為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學科專業 學校現有65個本科專業,專業設置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大學科門類,形成了以文、理、工、管為主,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的專業結構和以本科教育為主兼辦專科教育、部分重點專業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的辦學格局。2009年被確定為山東省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與山東師范大學聯合招收中國現當代文學、原子和分子物理、微生物學三個專業研究生。設有山東省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省重點學科2個、省高校重點實驗室2個、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文化藝術重點學科2個。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2757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3419人,與山東師范大學聯合培養在校生研究生41人。 師資力量 現有教職工1721人,其中專任教師1234人,具有博士學位192人,碩士學位608人,教授117人,副教授453人,兼職碩士生導師42人。教師隊伍的年齡結構、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合理,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學術風氣。教師愛崗敬業,治學嚴謹,教學和科研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有12人獲得曾憲梓教育基金會優秀教師獎,擁有全國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國優秀教師5人、首屆中國職業院校教學名師1人,獲批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人,泰山學者海外特聘專家1人;擁有山東省突出貢獻專家2人、山東省重點學科首席專家3人、山東省從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貢獻學者1人、山東省教學名師4人、山東省優秀教師14人、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2人、山東省高校思政課骨干教師1人,入選省委組織部“名師送教”師資庫4人,山東省本科教育教學職代委員會2人;擁有德州市首席專家4人、德州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5人,德州市優秀中青年專家11人。學校大力建設適應應用型人才培養的人才隊伍,積極推進雙師型隊伍建設,近三年選派75位教師到企業做“訪問工程師”,聘請相關企業和產業領域的130位高級技術人員作為我校的特聘教師。學校還聘有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國內著名學術機構和高等院校兼職教授128人,其中院士5人。 辦學條件 學校占地2021畝,建筑面積77.82萬萬平方米,科研教學設備總值14549萬元,館藏圖書202.16萬冊,中外文印本期刊2196種,電子圖書44萬種,電子期刊19975種,中外文數據庫共計26個。建有各類實驗室138個、語音室14個、多媒體教室78個。注重信息化建設,網絡信息點達到10998個,無線接入點30個,校園網出口總帶寬增加到2100Mbps,數字精品課上網門數達480多門,電子郵件注冊用戶總數7700多人,數字資源 159563 GB,其中電子圖書 8000GB。建有系統集成的學校數字化平臺,實現了圖書借閱、財務綜合收費、手機教務、學生管理、用電管理、校園網收費等方面的“一卡通”管理。占地1200畝的校區東擴工程和老校區改造正在分期進行,截至目前,校區東擴已開工面積近28萬平方米。一所布局科學、功能齊全、設施先進、環境優美的現代化大學校園與德州“三河六岸”連為一體,成為魯西北大地的一道靚麗風景線,為學生提供充分展現才智、歷練成才的良好平臺。 科研成就 學校著力提高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水平,基礎研究在許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應用研究具有較強的綜合研究開發能力,其中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地域文化研究、生物物理、有機化學、紡織服裝、生物科學技術、可再生能源等領域有較大學術影響。2012、2013、,學校承擔和參與各級各類科研課題394項,其中國家級19項,省部級72項,在核心期刊發表科研論文2286篇,其中SCI、EI、STP收錄284篇,CSSCI核心庫論文130篇,出版著作124部。獲各級各類科研成果獎418項,其中省部級以上 12項,申請和授權中國發明和中國實用新型專利416項。 面向世界交流 學校十分重視國際交流與合作,面向世界,開放辦學。已與美國、澳大利亞、俄羅斯、韓國、波蘭、英國、加拿大、法國等國家及臺灣地區40余所大學建立了友好校際關系,并開展了合作辦學、互派教師與留學生、合作科研、藝術交流等實質性合作,學校可面向各國招收留學生到本校學習漢語和其它專業課程。每年有二十幾位外籍教師和知名專家學者來我校任教和講學,每年派出教師到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進修、訪問或合作研究。經教育部和省級主管部門批準,我校與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國立經濟與服務大學開展藝術設計、國際經濟與貿易兩個專業的合作辦學,與澳大利亞埃迪斯·科文大學開展計算機應用技術、護理兩個專業的合作辦學,在此基礎上,學校進一步拓寬合作辦學模式,面向在校生組建了經貿商科和紡織服裝類兩個專業的“波蘭國際班”,現已培養了大批具有國際化視野的人才。中外合作在校生155人,選派近80名學生赴馬來西亞、韓國、俄羅斯和臺灣交換學習和攻讀碩士學位。我校在國外留學歸來的畢業生彰顯了較強的就業和創業能力,充分體現了中外合作辦學的優勢。學校連續成功舉辦“教育部俄羅斯藝術大師班”、“國際文化節”、“中俄國際學術研討會”、“波蘭文化周”、“俄羅斯文化節”等活動,與德州市文廣新局共同創建了“中外藝術交流研究中心”,進一步拓寬了學校對外交流的渠道和領域,為師生提供了廣闊的國際化成長成才平臺。 教育教學卓有成效 學校牢固樹立教學中心地位,以培養“厚基礎、強實踐、求創新、高素養、重責任”的創新性應用型人才為中心任務,以“協同育人”的大教學理念為引領,積極推進人才培養模式系統化改革,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現有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獲批為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高校。獲批教育部校企合作專業綜合改革項目3項。省級特色專業6個,省級教學名師4人,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精品課程37門,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省級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3項,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個,山東省成人教育特色課程5門。承擔省部級教改立項11項,獲得省級以上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12項。注重提升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在國家級大學生科技創新文化競賽中,我校學生近三年獲得獎勵1280余項,其中特等獎4項、一等獎51項,特別是:2011年,獲第四屆全國大學生節能減排競賽特等獎第一名;2012年,在第七屆“畢昇RIGOL杯”全國電子創新設計競賽中獲得全國惟一的特等獎;獲國際市場營銷大賽本科組全國總決賽第一名;2013年,我校學生獲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一等獎2項、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一等獎2項;獲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一等獎3項;獲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一等獎2項;,獲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一等獎2項,全國三維數字化創新設計大賽特等獎1項,“華文杯”全國師范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大賽特等獎2項,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一等獎3項,第九屆全國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大賽一等獎4項,等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領導、指導、協調等工作。 第七條 德州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等工作。 第八條 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傳、咨詢、錄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進行。對以德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九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公布 第十條 我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通過官方網站等規定途徑公布,同時我校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致電我校招生辦公室咨詢。各專業招生計劃在實際錄取時經主管部門批準將根據報考等情況進行調整。我校將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錄取新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一條(教育部通知未下,尚未做分省計劃,情況未知) 第四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體檢合格;符合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可辦法: 對于音樂、美術、表演等藝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凡我校組織校考的專業以我校校考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凡我校未組織校考的專業,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統考成績或聯考成績。 第十六條錄取辦法: 1.院校志愿: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專業志愿:以“專業清”為原則,在專業分配時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文化總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專業。若無法滿足某考生報考專業,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相近專業、文化總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安排調劑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對于同分考生,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高者。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3.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辦法按上級有關政策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1.山東省本科考生:我校面向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本科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面向山東省招生的音樂類、表演類本科專業使用我校校考專業成績。 (1)對進檔考生,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本科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對進檔考生,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設計(景觀設計方向)、服裝與服飾設計、音樂學、音樂學(幼兒教育方向)、音樂表演、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體育教育等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外省本科考生:面向湖南、山西、江蘇、河北等四省招生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使用我校組織的校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達到本省藝術類招生文件規定的基礎之上,對進檔考生、按我校校考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山東省專科:面向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專科專業使用山東省統考專業成績,其他藝術類專科專業認定所有本科院校同類專業合格成績(證)。美術教育、服裝設計、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體育教育等專科專業,對進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教育等專科專業,對進檔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身體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后將進行體檢,入學體檢不合格的新生給予取消入學資格處理;錄取新生中有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省教育廳從嚴懲處。 第十九條 外語語種:我校英語專業統考外語語種限為英語,外語口試成績不限;其余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限修英語或俄語。 第二十條加分、降分和優先錄取辦法根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男女生比例:一般專業不限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二十二條對不符合國家有關錄取規定和我校上述有關錄取原則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面試、核查電子檔案、核對新生指紋、體檢等措施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者或違紀舞弊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省教育廳從嚴懲處,新生所交學雜費概不退還。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渠道和德州學院校園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和獎貸措施 第二十六條 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條 退學學費: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由于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學習時間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計算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 第二十九條困難學生扶助措施: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為一體的特困生扶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得到有效資助,特制定了《德州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條例》、《德州學院優秀大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德州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德州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德州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德州學院勤工助學管理條例》等條例和辦法,指導我校特困生資助工作。 第六章 學歷證書 第三十條 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業,成績合格,頒發德州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專業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專業學士學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德州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德州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聯系電話及學校網址: 1.聯系咨詢電話:0534—8982780 8987899 2.學校監督電話:0534—8985865 3.學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西路566號 4.郵政編碼:253023 5.聯系單位:德州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6.咨詢E--mail: dzxyzb@163.com 7.學校網址:http://www.dzu.edu.cn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