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院招生的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
2.學校代碼:13658
3.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地點:天津市大港區學府路60號;郵政編碼:300270
第四條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外國語大學與天津天外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按新機制運行的獨立學院,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五條學院設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學院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根據社會需求及學校學科專業布局,制定我校2015年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核準,并下達給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學校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將用于調節各平行志愿投檔省份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條學費標準:外國語言文學類16000元/生、年,其他專業15000元/生、年;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1000—12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校下發2015年新生報到須知。上述學費不包含參加國際項目的培訓費用等。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及考生志愿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10%,凡已投檔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學校將全部錄取,不做退檔處理;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不足,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條安排專業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將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同分條件下,優先安排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語言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語文、數學;非語言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英語、數學、語文)。如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安排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
第十三條對于江蘇省考生,參照江蘇省招生辦法,錄取及安排專業時按照等級級差法排序,即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由高到低錄取。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標準:A+=4分,A=3分,B+=2分,B=1分,C=0分。
第十四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進檔后,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國家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外語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還招收日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還招收法語語種考生,西班牙語專業還招收西班牙語語種考生。非外語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學院2017年在浙江招生專業對考試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第十八條我院為獨立學院,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經濟困難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九條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條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院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忌部捎阡浫∑陂g登陸我院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一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我院有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學院專業介紹等詳細信息見本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學院網址:http://bhws.tjfsu.edu.cn
招生辦公室E-mail:zhaoshengzx@sina.com
咨詢電話:022-63250161022-63257152022-2324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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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頒布實施。
第二十六條學院以往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考生所獲取的咨詢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執行。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