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了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2015年,我校將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養要求的來自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5年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規模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2%。
二、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
(二)考生及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本省(區、市)確定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區域的農村;
(三)考生須具有實施區域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身心健康、志存高遠、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考生報考前請先確定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考生戶籍、學籍資格最終確認以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示名單為準。
三、報名方式及流程
我校2015年將采取學生自薦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一)報考資格確定:根據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具體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區域和我校報名條件,結合自身情況,確定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二)網上報名:具有報名資格的考生,須在2015年4月15日9:00至2015年5月5日18:00登錄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完整填寫相關報名信息。
(三)申請材料準備
1.完整填寫的《蘭州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注: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完整填寫后生成并下載后打印的申請表,須學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2.連續三年學籍證明,由所在中學提供;
3.考生及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口頁復印件(戶口復印件還須提供注明農業戶口戶別的頁面)或者當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4.個人申請報告(學生本人親筆手寫,主要對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對高校的認識及未來發展作說明,字數在1000字以內);
5.考生班主任評價(主要從學生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進行評價,需班主任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6.其他能夠證明考生特質和潛力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及材料。
所有材料須用A4紙張打印,并經學校審核加蓋公章,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封面)。
(四)申請材料寄送:考生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EMS)于2015年5月6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資格評定(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一)材料審核評定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閱,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換算成績分,以及個人陳述、獲獎情況、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打分,形成綜合評價總分。
(二)資格認定
我校將以省為單位按照考生的綜合評價總分排序,按比例擇優確定入選合格名單,并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予以公示,請考生在2015年6月22日之前登錄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查看公示名單。
五、志愿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志愿。考生可在我校投放在生源省份2015年一批本科招生專業范圍中選報專業志愿,請考生根據預估高考成績合理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六、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錄取確定專業時,可獲得在其投檔分數基礎上加20分與重點批次投檔考生進行專業排序,確定專業。
七、監督辦法
(一)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站予以公示。
(三)有關中學和相關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學生今后三年的報名資格,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 、8912748 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簡章若與教育部2015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十、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