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2015年我校將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專項計劃)。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計劃
專項計劃招生人數為我校2015年招生總計劃數的2%。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學 院 | 專 業 |
金融學院 | 金融學 |
保險學院 | 保險學 |
證券期貨學院 | 金融學(證券與期貨方向)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基地班 |
會計學院 | 會計學 |
統計學院 | 經濟統計學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財政稅務學院 | 財政學 |
經濟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法學院 | 法學-會計雙學位班 |
國際商學院 | 國際商務雙語實驗班 |
經貿外語學院 | 英語 |
公共管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
人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二、報名條件
專項計劃僅限于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本省(區、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具體實施區域。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 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201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 機構審核。)
三、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6日起至5月5日;
紙質材料收件截止日期:2015年5月10日(以我校收件日郵戳為準)。
(二)報名程序:
1.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
2.下載打印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后掃描上傳。
3.復印高中階段獲獎、社會活動等證書,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將申請表及證書復印件裝訂成冊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至我校(請勿以其它方式郵寄),具體要求如下:
收件單位: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工作部(處)招生辦公室
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555號
聯系電話:(028)87092355
郵政編碼:611130
注:請將申請表作為材料裝訂首頁(無需另加封面),并在EMS信封顯著位置注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材料”字樣,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一)選拔
戶籍、學籍資格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將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預錄取名單。
(二)公示
預錄取考生名單于2015年6月3日前按教育部相關要求公示。
五、報考及錄取
(一)高考“院校志愿”填報要求
預錄取考生請按照高考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統一填報該專項計劃的院校志愿。如果可以填報多個院校,則必須將我校填報為第一志愿,否則視為自愿放棄。
沒有單獨組織填報專項計劃錄取志愿的省份,需在普通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報我校,否則視為自愿放棄。
(二)錄取條件
預錄取考生高考總分達到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即一本線)以上,經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符合我校相關錄取要求,將予以錄取。
(三)專業確定
1.高考總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調檔線20分以上的考生,滿足其第一或第二專業志愿。
2.高考總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調檔線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滿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專業志愿。
3.高考總分高于其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即一本線),但低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調檔線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綜合考慮,盡量滿足其所填報專業志愿。
4.考生須服從專業調劑。
六、領導和監督機制
(一)考生應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二)考生所在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審核相關報名材料。
(三)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對我校專項計劃相關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28)87092232。
七、咨詢電話
(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87099172西南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