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對象
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及報考資格由各省(區、市)確定。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考生可在文、史、哲、數、理、化、生、醫學等43個專業(類)中選擇填報(附件)。
三、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
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并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上傳,點擊確認報考志愿。
2、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6日-2015年5月5日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由省(區、市)審核并進行公示。
我校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從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學科研究、獲獎情況、社會活動、個人陳述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考生可于6月初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考核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2、考核方式與時間
遠程面試,6月17日、18日。
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入選學生名單確定及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及志愿填報情況擇優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及其擬錄取專業。入選學生名單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五、錄取政策
入選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即錄取。
六、相關說明
1、我校招生領導機構為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2、學校在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3、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4、入選學生須留意教育部、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若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5、本方案經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監督電話:020-84115582
附件:中山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業
學院名稱 | 招生大類(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報到校區 |
國際商學院 | 經濟學類(國際商學院,含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專業)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工商管理類(國際商學院,含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專業)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
中國語言文學系 | 漢語言文學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歷史學系 | 歷史學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哲學系 | 哲學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邏輯學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 人類學(含人類學、民族學、考古學專業) | 四 | 文理 | 廣州南校區 |
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 | 四 | 文史 | 廣州南校區 | |
翻譯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專業)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心理學系 | 心理學類(含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專業)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 物理學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材料物理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
工學院 | 理論與應用力學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生物醫學工程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交通工程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專業)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 地理科學類(含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專業) | 四 | 理工 | 珠海校區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四 | 理工 | 珠海校區 | |
城鄉規劃 | 五 | 理工 | 珠海校區 | |
旅游學院 | 旅游管理類(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 | 四 | 文理 | 珠海校區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生物工程專業)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海洋學院 | 海洋科學 | 四 | 理工 | 珠海校區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大氣科學類(含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專業)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 | 地質學類(含地質學、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地質工程專業) | 四 | 理工 | 珠海校區 |
傳播與設計學院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公共關系學、傳播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 四 | 文理 | 廣州東校區 |
法學院 | 法學 | 四 | 文理 | 廣州東校區 |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 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 四 | 文理 | 廣州東校區 |
亞太研究院 | 國際政治 | 四 | 文史 | 廣州南校區 |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統計學專業) | 四 | 理工 | 廣州南校區 |
資訊管理學院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含圖書館學、檔案學專業) | 四 | 文理 | 廣州東校區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保密管理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移動信息工程學院 | 軟件工程(移動信息工程) | 四 | 理工 | 珠海校區 |
藥學院 | 藥學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中山醫學院 | 臨床醫學 | 五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醫學檢驗技術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康復治療學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
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 | 五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 | 四 | 理工 | 廣州東校區 |
注:考生須根據科類填報相應專業,不能跨科類填報;如2015年本科招生專業有所變化,則以新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