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2015年,我校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1.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2.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3.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標準。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計劃:100人。
招生專業:
科類 專業 文史 新聞傳播學類、法學、英語、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 理工 土木類、機械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動化、給排水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冊并填寫有關報名信息。
2.報名材料
(1)報名系統生成打印的報名表;
(2)個人陳述(手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表和高中三年成績冊及排名(中學認定蓋章);
(4)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學認定蓋章);
(5)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專利等材料的復印件(中學認定蓋章);
以上報名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印制,請按上述順序裝訂并于5月5日前寄(送)達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307室,來件封面請注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
1.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相關學科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選拔工作事宜。
2.初選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和推薦材料進行評審。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專家組擇優確定初選入圍考生名單。
3.考核
面試,綜合素質評價,滿分100分。
考核成績=考生面試分數/所在組面試最高分數100
4.劃線原則
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統一排序擇優確定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候選考生名單,候選人數不超過200人。結合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5.公示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候選考生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學校分別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考核成績、合格標準、擬錄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等。
五、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相關文件精神,獲得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候選資格的考生還必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普通類本科一批最終模擬拋檔線下30分以內,且最低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被我校錄取。
六、日程安排
1.報名時間:4月15日至5月5日
2.初選結果公示時間:6月3日前
學校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初選入圍考生名單。
3.考核報到時間:6月13日
4.考核報到地點: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5.考生持本人高考準考證、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需攜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據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湖南大學現場確認、采集信息,辦理考試手續。
考試費: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6.考核時間:6月14日
7.考試結果公示時間:6月22日前,我校將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候選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審核,并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
七、監督機制
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將明晰試點定位、規范選拔程序、提高選拔質量、加強信息公開和過程監督管理;杜絕在招考、錄取過程中出現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舞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職瀆職行為。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組考;專家組負責業務考核;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全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與考生申訴。對違規違紀的部門、機構、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其他
1.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錄取的學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錄取資格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307室
郵政編碼:410082
聯系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監督與申訴電話:0731-88821680
九、本簡章經湖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