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中國傳媒大學( 招生辦)南廣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學校校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科學園弘景大道3666號。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三條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生簡章》。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條件
第四條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考總成績為高考文化考試科目的總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六條非通用語專業方向兼招相應語種的考生,入學后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類考生慎重報考。
第七條在投檔線上,如遇生源不足,且無專業志愿考生調劑錄取時,向有關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同意后,調整招生計劃。
第八條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與方式
第一款在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并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及錄取規定條件的考生中,擇優錄取。錄取時,非美術類專業以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時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為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第一志愿,未取得相應合格證的專業志愿視為無效志愿。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該省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