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聯合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北京聯合大學。
第三條 學校的性質為北京市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畢業生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北京聯合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現有12所高考招生學院,設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共67個本科專業和46個高職專業。
第五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學生、港澳臺僑生、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新疆班高中畢業生、普通高職生、單招師資本科、單招高職等。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北京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的分省來源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將生源計劃按要求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八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條 各專業錄取的健康要求原則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對相關專業的要求執行,特殊要求見本章程。
第十條 報考師范類專業、旅游類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報考語言類專業的學生體態正常、口齒清晰,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學生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報考制藥工程、生物工程、藥物制劑技術專業的學生,無色盲、無色弱。
第十一條 報考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各省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取得合格成績,并且高考成績中英語須達到90分以上;報考辦學地點在紅領巾橋校區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中英語須達到75分以上。
第十二條 報考軟件工程(實驗班)、金融學(實驗班)、旅游管理(博雅實驗班)三個實驗班的考生英語成績均不得低于110分,數學成績均不得低于100分,選拔進入國際商務專業全英班的考生英語成績不低于90分。
第十三條 除特殊說明外,無單科成績限制。
第十四條 我校所有專業,除小語種專業語種不限外,其他專業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部分專業課采用英語雙語教學。
第十五條 高考填報我校美術類專業須通過本省美術類專業統考,獲得相應層次的合格證;報考本科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普通二本線的65%,報考高職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高職投檔線;
高考填報我校表演專業的考生須通過我校專業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投檔線;
高考填報我校音樂學(師范)專業的北京考生需通過在京招生公辦院校的音樂學或音樂表演專業的本科層次校考并取得合格證,山東省考生需取得山東藝術學院或山東師范大學的音樂學或音樂表演本科專業校考合格證,其他招生省份的考生需通過本省相關本科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普通二本線的65%;
高考填報我校音樂表演(幼兒教育)專業的北京考生需通過在京招生院校相關音樂專業的校考并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高職投檔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