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范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招”,實施“陽光招生”,做好學校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概況
辦學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10663
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校地址:寶山校區—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寶山北路116號
白云校區—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397號
花溪校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花溪大學城貴州師范大學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我校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另招少數民族預科生150人。
第三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藝術類見特殊專業錄取要求):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總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總分仍然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順序如下(按序號順序比較,錄取①成績高的考生,若①成績相同錄取②成績高的考生,以此類推):外語專業相關科目:①外語、②語文、③綜合;文史類相關科目:①語文、②外語、③綜合;理工類相關科目:①數學、②語文、③綜合。
2、錄取志愿順序: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江蘇省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3、專業安排及退檔:本科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我校對專業安排無分數級差要求。少數民族預科不分專業,按文史、理工兩大類錄取,一年后按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后進入大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