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陽光招生工程”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三亞學院”(國標代碼為13892),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海南大學三亞學院,辦學層次為本科。學校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大道學院路。
第三條 招生對象: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成立由學校領導、招生負責人及相關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五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 對于進檔考生,依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第八條 若同一輪投檔中出現同分情況,理科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順序對比排序錄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順序對比排序錄取。
第九條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或第一輪投檔至我校的考生;未能滿足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如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相應未滿專業;如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第十條 英語、俄語、日語等三個專業錄取辦法:在電子檔案已投至我校的考生中,按其高考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漢語國際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兩個專業按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在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我校對進檔考生按換算后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換算公式為:總分=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滿分/專業課滿分+文化課成績);如生源地沒有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考生須取得所在地省級招辦認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按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在我校組織?嫉氖∈袇^,進檔考生須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在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級體育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錄取時按照進檔考生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生源地沒有省級體育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考生須取得所在地省級招辦認可的其他本科院校體育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按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三條
在電子檔案已投檔我校的考生中,休閑體育、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旅游管理等四個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女生身高在3950px、男生身高在4250px以上的考生;請與未來相應職業崗位對身材要求有距離的考生慎報以上專業。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四條 我校嚴格執行海南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為13000元/學年/生。
第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并建立誠信檔案,報送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我校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證書頒發: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三亞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三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關于學校獎助學金政策
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書福獎學金,學校專業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獲獎面在40%以上;
助學金:設國家助學金、企業助學金等多種助學金,幫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勤工助學: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求學中的經濟困難。
第十八條 退費辦法:按海南省教育廳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