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
教育部代碼:10870
二、主管單位:中國航天科技集團
三、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
1984年經國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號文批準成立“航天工業部西南職工大學”。 1989年學校更名為“西南航天職工大學”。1999年經國家教育部教發[1999]104號文批準轉制為“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經國家教育部教發[2008]13號文批準更名為“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
四、學院地址:
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紅石路255號
江津校區:重慶市江津區白沙職教工業園
五、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六、辦學類型及性質: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七、學習形式:全日制
八、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地處重慶主城江北區和江津區,占地面積400余畝。現有教職工500余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高級工程師專業職稱的教師84人,雙師型教師100余人,享受航天部特殊津貼專家1人,全國職教先進個人1人,重慶市職業院校教學名師1人,重慶市中青年骨干教師3人,國家和市級專家庫成員6人;學院還從中國航天科技集團聘任3位兩院院士擔任兼職教授,聘請航天軍工等企事業單位百余名技術、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擔任兼職教師。學院教學儀器設備總值4000余萬元,各類館藏紙質圖書50萬冊,并配有先進的電子閱覽室,有76個校內實訓室,153個校外實習基地(其中航天軍工實訓基地29個)。學院建有2個中央財政支持的重點專業,4個重慶市財政支持的重點專業,3個重慶市特色專業;10門國家級和市級精品課程;6個重慶市高等學校優秀教學團隊;4個國家級實訓基地(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數控技術實訓基地、酒店管理實訓基地、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實訓基地)和2個市級實訓基地(園林工程技術實訓基地、會計電算化實訓基地);1個市級數控應用技術推廣中心。成為重慶市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九、普通高考招生范圍:
根據學院總體計劃安排,將面向重慶(1969名)、四川(440名)、廣東(20名)、海南(20名)、浙江(10名)、河北(10名)、青海(30名)、新疆(36名)、云南(20名)、貴州(35名)、甘肅(10名)、內蒙古(10名)、廣西(10名)、山東(10名)、山西(20名)、安徽(20名)、河南(30名)等17個省市實行統招。具體分專業計劃及有關說明,請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教育考試院)統一頒發的招考計劃書上查詢。
十、錄取原則:
第一條:體檢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二條:錄取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2941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1.各專業錄取時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所學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2.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
4.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確定錄取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上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分數相近,則按德、智、體綜合情況錄取專業;部分實行志愿清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對于報考我院的藝術類考生,我院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原則上以專業、文考成績上線后按專業成績排序投檔錄取。
6.未盡事宜,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