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學校全稱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
部標代碼11837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雁山區良豐路26號郵編:541006
學校網址http://www.glit.cn
招辦網址http://zs.glit.cn
頒發學歷證書的種類和學校名稱按學校有關規定完成人才培養方案和要求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者準予畢業,發給國家認可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校名為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錄取規則
填報桂林旅游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志愿,達到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投檔到學校的考生,學校招辦將按以下原則錄取:
1、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一輪投檔”原則錄取。
(1)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報讀的第1專業順序錄取,直至該專業滿額為止,考生報讀的第1專業生源已滿的,再按其報讀的第2專業錄取,依次類推。
(2)如果考生報讀的所有專業均已滿額,學校則參考考生“是否服從調劑”欄中選項,若考生填報“服從調劑”,則學校將分析其成績構成及報讀專業情況,調劑到相關或相近的專業,若考生填報“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2、按照“順序志愿”規則投檔的考生,實行“志愿優先、數輪投檔”的原則。
(1)優先錄取第1志愿報讀學校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為依據,按第1專業志愿錄取,直至該專業滿額為止,考生報讀的第1專業生源已滿的,再按其報讀的第2專業錄取,依次類推。
(2)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已滿額時,填有“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分析其綜合素質及志愿情況,調劑到與其志愿相近的專業。因所服從的專業計劃均已錄滿或填報“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第1志愿考生錄取完畢,如若學校總體計劃還有缺額,則申請第2志愿投檔,依次類推,具體操作規則同上。
3、對于報考藝術類(美術類、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的考生,學校認定生源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聯考成績(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不再自行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考生的藝術和文化高考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4、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單獨測試并由航空專業體檢隊做體檢鑒定,體檢標準參照中國民航空乘人員執行。成績合格者發給合格證書,持有合格證書區內考生在高考后填報“高職高專提前批次-其他類”志愿,區招生考試院將文化成績上線、單獨測試成績合格且備案的1志愿考生全部投檔。
部分專業的錄取要求
1、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達到以下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或者不高于18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或者不高于173厘米;體重不得大于標準kg(標準kg=身高-110厘米);雙眼裸視C字表0.7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2、學校建議高考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讀以下專業:旅游管理(酒店與旅游運營管理方向)、國際商務(國際旅游商務管理方向)、國際商務(證券與金融方向);
3、學校建議男生身高165厘米、女生身高158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讀以下專業:音樂表演、舞蹈表演;
4、學校建議男生身高160厘米、女生身高153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讀以下專業:酒店管理;
5、學校建議男生身高172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讀以下專業:高速鐵路動車乘務;
5、學校建議男生身高170厘米、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讀以下專業:國際郵輪乘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