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經理在工程管理部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代表公司履行指定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準時參加建設方及監理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協調與建設單位及其他工程項目相關單位的關系;對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協調、技術、進度、財務負全責。
2、建立和完善項目的組織機構,合理調配人員、機具、儀表、車輛等;負責管理和協調各施工隊的施工進程和人員機具調配,保障工程如期完成。
3、根據建設方的驗收要求,負責編制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詳細施工及安全計劃和作業指導書,編制需要各施工單位強制執行的技術要求和標準。
4、負責本工程項目進度方針的制定、貫徹和實施,實現工程進度目標,監督各施工隊的工程施工進度。按時向建設方和監理方提供相關報告、報表及各種文書。積極主動配合監理方開展監理工作。
5、做好器材籌供并分配到位,負責組織在施工中與當地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保障工程的順利實施。
6、負責組織、落實工程項目的進度及安全保障體系,掌握施工進度及時調整施工計劃。
7、負責項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內外協調。
8、負責妥善保管公司及所在部門的印章和相關資料,做到印章及資料不離身。
9、其他需要由項目經理主持和負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