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一: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職責
一、主持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制定人大代表之家的年度工作計劃、代表活動方案,做好代表開展學習、視察、調查研究、向選民述職等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服務工作,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服務。
三、按照人大代表之家的“組織、協調、聯絡、服務”職能,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之家的各項工作制度和代表活動制度,使代表活動規范化、制度化。
四、定期走訪聯系代表,關心代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收集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跟蹤、檢查、催辦工作。
五、開展代表聯系選民活動,做好代表接訪選民的具體工作安排,及時向代表反饋辦理的情況。
六、及時總結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經驗,促進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開展。結合實際,積極開展人大工作的宣傳。
職責二:人大代表聯絡室工作職責
1、做好區人代會前代表組團活動的聯絡服務工作和區人代會期間代表開展工作的有關聯絡服務工作,保障代表在大會期間發揮好作用。閉會后為代表到選區傳達人代會精神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2、做好代表參加區人大常委會統一組織開展的學習、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3、協助區代表小組制定好閉會期間年度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
4、做好邀請市人大代表參加區代表小組活動和社區有關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5、組織好市、區兩級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到社區聯系點開展形式多樣的聯系活動,了解社區情況、聽取居委會、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6、做好代表聯系選民等活動中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匯總工作,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交有關部門或組織研究處理,并做好聯系反饋工作。
7、為代表了解本社區街道、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必要資料。及時協助代表小組召集人做好代表聯系人民群眾時情況通報的有關材料準備。
8、與代表加強聯系,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權利的正確行使、代表參與管理本區地方國家事務作用的有效發揮。關心代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努力做到“三必訪”,即:代表有困難必訪;代表患病住院必訪;代表無故缺席會議或活動必訪。
9、在社區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協助做好區代表的選舉、補選、代表資格終止、罷免等有關工作。
10、加強自身建設,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根據代表履職需要和代表個人專長,不斷改進、完善、豐富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內涵和形式, 努力將人大代表聯絡室辦成“代表之家”。
11、做好代表履職活動記錄、代表小組活動總結、代表履職經驗宣傳等工作,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有關部門報告代表小組活動開展情況。
12、做好區人大常委會和社區街道、黨工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職責三: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職責
1、為代表學習交流提供服務。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組織代表學習法律法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有關專業知識,及時收集和提供有關資料,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
2、為代表開展活動提供服務。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和代表組活動計劃,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檢查和調研等履職活動,協助代表提出和督辦代表建議,充分發揮閉會期間代表作用。
3、為代表聯系選民提供服務。不斷拓寬代表聯系選民的渠道,密切代表與選民的聯系,聽取和反映選民的意見建議,并組織代表向選民述職,接受選民監督。
4、為維護代表合法權益提供服務。從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反映代表的要求和愿望,維護代表合法權益,增強代表組的凝聚力。
職責四:人大代表之家聯絡員工作職責
一、在人大代表之家負責人領導下,負責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具體工作。
二、做好人大代表接待活動日代表聯系、接待選民,向選民述職報告工作,向代表通報情況等具體工作。
三、密切同代表的聯系,認真組織代表活動。關心代表的工作、學習、生活,加強與代表所在單位的聯系,了解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情況,收集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催辦工作,為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良好服務。
四、負責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事務,建立和健全代表活動的資料檔案及大事記錄,做好收發、傳閱、保管市、區人大常委會下發的文件等資料。
五、掌握代表的變動情況,辦理區人大代表資格的自行終止、代表關系轉移等的法定手續。
六、接受和完成區人大常委會及其辦事機構交辦的工作,加強同區人大常委會的聯系,按時完成有關代表活動的計劃、情況、總結的上報工作,及時反映代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做好代表活動信息的撰寫、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