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負責醫院基建工程的新建、擴建及改造維修項目的設計、質量監督和管理,其主要職能有:
一、依據醫院職代會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按基本建設程序負責組織可行性論證、立項、勘察、設計,辦理各項規劃建設手續。
二、按照招投標程序,規范、協調、處理招投標工作,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并組織施工;組織做好工程各項設備和建筑材料的采購詢價及招標的相關工作。
三、對工程施工進行質量跟蹤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做好工程質量分部、分項質量自檢記錄;對在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立即進行停工整頓,提出整改意見,直至返工整改合格,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四、工程驗收中,對未達標準的部分工程,經過整改后方能驗收,成立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人員參加的驗收領導小組,驗收后召開驗收會議,把工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形成驗收紀要,嚴格工程交付使用的手續。
五、工程結算嚴格按上級有關結算文件,按照“高質量、高標準、少花錢”的要求,直接到施工地點進行實測實量計算工程量;認真執行有關定額標準,實事求是地進行結算工作,科內完成審核后報審計科進行獨立審計及社會審計,加大工程透明度。
六、做好基建檔案的收集、保管、整理、立卷、歸檔等工作。
七、根據臨床科室業務發展要求及衛生學要求,做好改造工程的功能布局設計和施工。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