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定醫院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規劃,組織編制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年度購置計劃并具體負責落實。
三、建立全院儀器設備管理網,主持設備購置的可行性論證(包括技術評估),編制采購計劃,簽定合同,驗收安裝,調試培訓,維修保養,院內調配發放,設備的存檔、建帳、建卡,設備的報廢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實施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科學管理,負責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并檢查各部門執行情況,努力提高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使用率和經濟效益。
五、負責計量管理工作,對國家規定進行強制鑒定的計量器具按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定期鑒定和修后鑒定,建立健全的計量管理制度。
六、負責醫療設備使用率、完好率、經濟效益分析等工作,及時提出評估報告,反饋給院領導。
七、收集、提供、反饋醫療器械及辦公用品的信息,為使用部門和領導做好咨詢服務。
八、負責醫學工程技人員的技術培訓及考核;負責組織對醫療器械使用人員的操作培訓及考核工作。
九、負責醫療器械使用過程中可疑不良事件的收集與上報工作。
十、負責醫療設備的安全監測和質量控制、醫療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為臨床合理使用醫療器械提供技術支持、業務指導、安全保障與咨詢服務。
十二、負責醫療器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