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城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和《離休干部醫療統籌定點醫院服務協議》負責擬定本院對市、縣醫保病人及離休干部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計劃,經主管院長審批后組織實施。
二、認真執行醫保政策和各項管理標準,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和協議執行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完善各項醫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負責醫保政策的宣傳、落實和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新政策,做到上傳下達。
四、負責與市醫保中心結算醫院墊付的醫保范圍費用。
五、負責離休干部專項工作的督導、檢查、費用審查、建帳報銷工作。
六、負責每季度重癥慢性病專項工作的審查、組織鑒定、費用申報工作。
七、負責市級領導干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及相關手續的辦理。
八、每月對各相關科室進行考核并按獎懲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