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高中或初中一門學科 所規定的周工作量,并能按照教育方針和教學大綱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好。
2、有能力承擔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參加學科輔導,開設學科講座。
3、認真鉆研教學大綱和教材,寫出教案,虛心接受高級或一級教師的指導和輔導。
4、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活動,認真積累教育教學經驗,勇于探索,爭取開設研究課,寫出教學心得體會文章。
5、能完成學校所規定的工作量(教育、教學)。
6、每年參加專業技術人員(初級)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續聘。
7、在聘用期間每年完成區(校)級公開課2-3節。
8、在聘用期間完成教育論文或教科研總結1篇。
9、完成教師的240業務進修的基本學分
10、聘任中學二級教師的期限與聘用合同年限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