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一:醫院行政崗位職責——行政院長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協助分管醫院行政、信息、應急管理、后勤管理工作,協調各有關后勤科室和部門的工作。
2.深入科室,了解臨床科室的需求,督促行政后勤部門開展工作,保證醫院醫療業務的開展和保障正常診療工作秩序。
3.加強調研,開拓行政、后勤服務的新領域,探索醫療服務對象的需求,調整力量,不斷提高行政后勤的服務數量和質量。
4.加強醫院物業管理、餐飲管理、工程管理及庫房管理,完善制度,實施監督。
5.協助分管醫院的物價管理工作,了解臨床信息,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加強醫院收費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6.負責審批除科教、科研、繼教、醫保以外的一萬元以下的臨時支出及各庫房的入庫驗收后的日常支出。
7.協助分管醫院財務工作,加強調研,為院長做好參謀,提出合理建議。
8.參與醫院設備的論證,評估工作,協助分管醫院設備的采購和維護。
9.完善“陽光工程”,協助分管醫院的基建工作。
10.協助分管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及時調研、落實措施,維護醫院正常工作秩序。
11.完成院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委托工作。
職責二:醫院行政崗位職責——醫務科科長職責
一、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全院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衛生宣傳等工作。
二、草擬有關業務計劃,經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時總結匯報。
三、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醫療工作情況,組織重大搶救和院外會診,督促各種診療制度和常規的執行,針對問題,采取措施,確保醫療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四、對醫院發生的醫療糾紛、差錯和醫療事故進行調查,組織討論,及時向院長和業務副院長匯報,提出處理意見,做好補救工作。
五、負責制定醫務人員的業務訓練計劃和技術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六、負責組織實施臨時性院外醫療任務和基層技術支援、巡回醫療等工作。
七、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抓好病歷書寫和處方書寫工作,不斷提高病歷書寫質量和處方合格率。指導做好病案統計和病歷檔案管理工作。
八、領導本科人員的政治和業務學習,做好考勤、考績、考德工作。
九、完成院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副科長協助科長負責相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