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人員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執行方針、政策的具體體現,是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的基礎。會計人員應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范,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2.認真做好經費總帳和明細帳。根據資金來源分析支出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按月做好結帳工作。
3.認真記好固定資產帳。按季與保管人員進行對帳,做到:進物清、領物明,結余實。作到帳物相符。
4.認真做好學校收費組織工作。
5.根據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帳收付工作。對所支付費用做到簽章齊全(經手、驗收、主管人員簽字),并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財經制度的一切收付應堅決抵制。
6.收付現金要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政策,嚴禁坐收坐支、私設帳戶、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能及時辦理的決不拖延。在辦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應查明原因及時匯報并改正。
7.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及時記好現金收付帳、原則上大額經濟業務費用支出需由銀行轉帳;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帳外公款。做好收付結帳工作,做到定期與支付中心核對收支、往來款項帳務,做到帳帳相符。
8.出納定期與會計做好結帳、對帳工作。在與會計結帳期前,了結定期辦理的收付業務,結出定期收付發生額合計和余額,并將原始憑證及會計出納交接單一并交給會計,經雙方核實、簽章做到準確、無誤;做到帳款相符。
9.認真保管好各項單憑據、印章和鑰匙,嚴守財經秘密;并定期參加財務繼續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