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財務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承擔相應的財務管理職責。
2、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規和集團、本公司制定的會計制度及實施細則。
3、負責設置核算帳薄體系,協助倉管、售后服務、業務等其他部門建立必要的臺帳。
4、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和核算流程,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正確編制記帳憑證,準確登帳。
5、依據經營授權書和其他管理制度實施財務監督,對超權限的,在得到相應授權單位書面批準后方可辦理財務手續。
6、及時進行入庫單和采購發票的核對,按規定進行存貨和銷售成本核算。月末,在財務主管的組織下,進行存貨盤點和帳帳、帳實核對工作,對差異事項及時作出處理。
7、負責往來款項的對帳并加強欠款的催收工作。
8、嚴格費用單據的審核,按規定進行費用控制。規范費用的帳務處理,開展費用分析。
9、按公司核算制度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折舊、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預提費用、及各項準備的計提,以及待攤費用的攤銷。
10、根據公司會計制度規定準確進行公司利潤和分產品損益的核算,不得人為調節利潤。
11、及時編制本部會計報表報送集團,并負責編制公司的合并報表。
12、依法進行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和納稅申報工作,嚴格增值稅發票的管理。
13、負責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等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