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領導編制企業技術發展、技術改造計劃,負責計劃實施中的技術指導;制定技術攻關、質量改進、新產品試制、生產技術綜合計劃任務書,并組織實施;
2、參與工廠技術引進、對外合作項目的的調研、立項考察、談判、簽約及引進設備與設施安裝、調試、驗收的技術工作,及時組織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資料的形成、積累、立卷歸檔工作;
3、參與市場調查,組織和設計領先同行業的新型產品,負責組織新產品的開發、研制、設計以及新產品、樣品的性能測試,組織技術改革、重大科研項目的攻關;
4、執行公司以及客戶要求開發的新產品的結構設計,并按客戶要求提供各種樣品,主持新產品的鑒定以及新產品的定型工作,裁決技術質量問題。
5、負責組織產品圖樣設計、核正、改進、開發及技術改良,負責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的方案設計、工程圖紙、工藝流程和技術條件的審批,做好生產技術指導工作。
6、及時收集同行信息,建立和完善產品工藝技術資料庫,負責生產工藝信息(數據)的收集與分析;
7、負責綜合技術管理工作,組織本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工作程序、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技術文件的編制和修訂工作,制定并確認產品有關技術標準及規范,組織編制技術服務資料(包括產品說明書、產品目錄、技術問題解答等);
8、負責質量管理的技術指導,為相關部門提供技術咨詢和技術保障服務,及時組織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關鍵和重大技術問題,穩定和提高產品質量;
9、與生產部緊密合作,對公司在現場管理、技術、品質提升、體系運行、內部溝通、增產節約和減少浪費等生產環節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10、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