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一:醫院投訴辦公室職責
一、 在主管院長及醫務處處長領導下,全面負責醫療糾紛防范處置工作。
二、 接受患方醫療糾紛投訴,并及時進行醫療糾紛處置。
三、 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信訪部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多部門,參與醫療糾紛院外調解和接訪處置。
四、 配合醫療事故鑒定部門、司法鑒定部門,做好醫療損害責任鑒定準備工作。
五、 全面負責醫療糾紛訴訟工作,由本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律師、涉案科室共同參加訴訟活動。
六、 負責組織召開學術討論會,對醫療糾紛進行討論、分析,為醫院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七、負責醫療損害賠償事宜,根據相關依據向上級領導提供賠償數額參考意見,執行院領導指定賠償數額,擬定和簽定協議書。
八、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院內相關制度擬定醫療糾紛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初步意見,供醫院領導決策參考。
九、負責向醫療糾紛責任科室下達整改意見書,指出醫療過錯行為,及該行為違法性、違規性和危害性,同時指出整改具體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時對整改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十、負責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工作。
十一、與醫療質控部門共同加強醫療風險管理,負責對醫療糾紛風險識別、評估、分析、處理和監控,做好醫療糾紛預警工作。定期對醫療糾紛進行分類、分析、總結,發現醫療糾紛的新動向,制定新的醫療糾紛防范措施。
十二、負責醫療糾紛檔案的整理、歸檔及保管工作。
十三、配合宣傳部門,協助完成相關媒體針對醫療糾紛的采訪、溝通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或修訂醫療糾紛防范處置預案、醫療糾紛相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根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修改、完善相關制度。
十五、負責全院醫務人員的醫療糾紛法律法規培訓及新員工崗前培訓工作。負責醫療糾紛防范及處理的培訓、案例講評工作。
十六、負責對醫療糾紛防范及處置工作進行評價。
職責二:醫院投訴辦公室職責
一、處理醫患矛盾和醫療糾紛的目標
緩解醫患矛盾,化解醫療糾紛,建立醫患雙方的理解與信任,爭取使矛盾和糾紛在最短時間內得到雙方都滿意的圓滿解決。
二、處理原則
1、依法處理原則:所有處理過程和結果都必須有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并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和公序良俗;
2、溝通處理原則:以加強溝通緩解矛盾為前提,不做激化矛盾的舉動;
3、規范化和程序化原則:針對各類問題的處理制定完善相關規范,建立處理流程,以實現高效準確處理。
4、專業化原則:綜合醫學、法律、溝通、心理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使矛盾和糾紛的處理達到專業化水準。
三、醫患關系辦公室職責
1、受理患方直接投訴,接受各科室醫療糾紛通報。遇有重大醫療糾紛,須及時通報所涉及科室的主任及醫院相關領導。
2、對一般醫療糾紛,與所涉及科室的科主任及相關人員進行事實調查、證據保全、說服解釋、制定并執行解決方案。
3、負責對醫療投訴進行分析,將結果及改進措施反饋科室。
4、對醫療文件的法律效用有審閱、把關、提出修改意見及方案的責任。
5、在已經進入醫療鑒定或司法訴訟程序的醫療糾紛中,負責組織、協調醫院各臨床科室、職能科室的工作,負責與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學會、人民法院的聯絡,依法組織有關人員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并及時向院領導匯報。
6、對重大醫療糾紛,會同相關科室主任,確定醫院立場,擬訂解決方案,進行制定醫患協議文本,參加鑒定、訴訟等各項具體工作。
7、制定并落實全院醫師法律、法規及防范醫療糾紛的培訓計劃。
職責三:醫院投訴辦公室職責
一、接待患者的投訴,向患者提供醫療爭議和醫療事故處理程序等咨詢服務,及時調解醫療糾紛。
二、協助醫務科制定預防和處置醫療事故預案,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按照預案及時采取措施。
三、負責醫療事故或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
四、配合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心工作,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的各種相關材料,協助完成調查取證、陳述及答辯等程序。
五、負責處理由醫院承擔的的賠償事宜,按照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六、對發生醫療事故或違反《條例》規定的責任人,向醫院提出相應的處罰意見。
七、及時總結醫療爭議的情況,向醫院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和業務科室提出杜絕醫療事故、處理和減少醫療糾紛的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