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位職責范本》規章制度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根據公司規定的費用報銷和收付款審批手續,辦理現金及銀行結算業務。
2、負責銀行賬戶的日常結算,包括銀行結算單據的填發、取得、核對。
3、保管現金、存單及其他各類有價證券,并定期盤點核對,如發現漲短,及時上報處理。
4、嚴格控制現金庫存限額,以保證公司三日內正常經營需要為限。
5、不得挪用現金或以“白條”抵庫,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6、負責各項收付款業務及工資發放,做到及時準確,不得無故延誤。
7、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并做到日清月結。
8、根據帳務處理需要,及時將在手單據整理移交會計主管編制記賬憑證。
9、每日9:00前編制前日《資金日報表》,及時報告公司資金使用和結存情況。
10、月末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不符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11、按時清理帳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員及時報帳,杜絕個人長期欠款。
12、負責在手稅務發票、收據、支票等票據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注:出納崗位職責范本僅供企業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管理制度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