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直接領導技術部,負責總承包項目部的深化設計和技術工作。
審核各分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并協調各分包商之間的技術問題。
督促各分包商嚴格執行各項已經過項目經理批準的各項質量計劃和單項施工方案。
與設計、監理保持經常溝通,保證設計、監理的要求與指令在各分包商中貫徹實施。
組織技術骨干力量對本項目的關鍵技術難題進行科技攻關,進行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究,確保本項目順利進行。
組織有關人員對材料、設備的供貨質量進行監督、驗收,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經評審后作退貨處理。
及時組織技術人員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篇二: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并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并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篇三: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代理項目經理部發布技術信息,處理來自駐地監理工程師方面的技術信息。
2、負責建立項目標準體系,協調技術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劃分的接口工作,檢查各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定期向經理報告項目質安體系運行情況。
3、主持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設計,并貫徹施行。
4、領導質檢(質管)、測量、試驗、計量工作,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5、負責技術交底。
6、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實施方案。
7、審定測量部復測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8、認真執行“預防為止”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9、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10、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總結和交流。
篇四: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監督施工現場各級人員履行質量職責,對工程施工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
2、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執行質量體系文件,主持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以及重要的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
3、將項目質量目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協助項目經理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管理和監督,主持對工程質量的定期檢查、評議、整改及工程質量驗評。
4、指導、監督項目部的文件、資料控制工作和質量記錄控制工作。
5、負責審批對輕微不合格品的評審處置,并針對不合格現象組織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監督落實。
6、審批材料計劃和月份進度計劃。
7、主持分供方和分包商的選擇和考評工作,對物資采購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簽定。
8、負責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在施工中的推廣和應用。
9、主持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驗收工作,主持竣工資料的編制與移交工作。
10、負責對土建、水暖、電氣等專業組人員的工作進行日常管理和考評。認真抓好基礎工作,加強對技術、質檢、試驗、計量和內業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培訓。
11、協調同(甲方)業主、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關系,協調項目各專業之間的關系,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2、組織開展QC活動。推廣三新"技術的應用。
篇五: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總包經理的領導下主管施工技術、質量、安全工作。協助總包副經理抓好施工生產、現場協調。
2、組織土建、機電、裝飾等多專業、多項、或單項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解決設計圖紙中交叉碰撞等設計缺陷。重大設計變更的確認和審定工作。
3、綜合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相關專業施工圖深化、細化、優化設計,明確各節點的具體做法,解決交叉配合問題,提高設計質量滿足使用功能及規范標準的要求,組織分包單位與設計院將以上事宜落實到施工圖上。
4、負責測量、試驗,圖紙與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等。
5、負責向各分包單位提供平面及高度控制點,組織協調機電與其它專業交接、配合工作,如與土建專業的設備基礎的復驗、交接、剔槽開洞,與二次裝修的協調等。
6、現場技術問題的處理,協調,指導各專業分包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
7、制定質量目標。落實過程控制措施,研究和解決影響質量目標的各種要素。監督技術資料的整理、完善,做到與工程進度同步。組織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和機電設備的調試工作。協助總包經理搞好單位工程的最后交驗。
8、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科技成果的總結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