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新產品和新技術之開發。
二、通過報紙和雜志網絡媒體收集新產品、新技術方面的資料;
三、統計新產品在市場發展情況,進行市場預測;
四、根據公司總體規劃和生產需要,挑選可行性較高的新產品作為開發對象,提出開發立項;
五、撰寫《可行性報告》,并提交新品項目組長審核,結合公司設備、設計新產品的工藝,確定重點和難點,確定新產品的檢驗標準、方法和手段;
六、對新產品工藝中之難點進行實驗,確定并不斷修改具體實驗方法,提出制造輔助工具及工裝、夾具的方案以及所需購買的設備、儀器清單,確定項目所需的原材料并認定供應商;
七、進行綜合性的全線制造實驗,并不斷改善工藝及制造方法;
八、負責跟蹤前期生產,指導監督生產過程,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九、產品完全成熟后,移交整套工藝技術性文件和檢驗指導文件,指導、幫助生產系統人員進行生產,向供銷部提供有關加工能力及價格之信息;
十、參與售后服務,向客戶解答產品出現之問題。
十一、負責確定新產品市場開發方向;按計劃獲取市場份額。
十二、負責對新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工藝規定之執行進行監督;新產品材料供應商之審核或決定,實驗方法和檢驗標準及方法之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