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的崗位職責(一)
1、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安全班組建設工作;
4、負責本部門安全宣傳工作;
5、協助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協助開展應急演練;
7、負責本部門日常安全檢查、巡查,發現問題,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8、負責本部門區域的消防設施管理;
9、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安全員的崗位職責(二)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協助項目經理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參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條款擬定工作,明確工作目標,并監督執行。
3、負責現場安全標志的保護和正常使用,確保現場安全標志正確、醒目,能真正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4、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5、指導架子作業隊、班組安全業務工作,協助基層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按時上報安全報表和有關信息。
6、掌握施工生產安全動態,在生產調度會上及時進行通報并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7、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做好日檢臺帳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9、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上報等工作,對一般事故做出處理和記錄。
10、協助落實安全工作獎懲措施,按職權范圍和標準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表現的有功人員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指揮人員進行獎勵或處罰。
11、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