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公司的工作要求制定客戶服務中心工作計劃及各項內部管理制度,主持客戶服務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部門員工建立并保持、提升公司前臺服務形象、服務環境、服務質量及服務效率,為業主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三、組織部門員工接受業主/住戶及相關部門、網上轉來的投訴、咨詢事項,檢查、督促、指導部門員工及各區域跟進處理,并最終代表公司將處理結果回復業主/住戶。
四、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包括發展商)為解決業主投訴定出可行性的處理方案,并組織落實。檢討處理過程中公司服務系統存在的問題,提交公司進行調整。
五、建立公司的服務巡檢制度。負責組織對各部門的服務工作質量進行檢查監控。并負責組織全區的服務聯檢及區間服務競賽活動,負責監控全區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提出改進意見。
六、負責檢查監督各部門維護和服務過程的質量。
七、負責對客戶滿意度的監測,負責制定對顧客投訴的處理程序和規定。
八、負責組織社區文化活動計劃及服務質量評議、問卷調查等與業主、商戶的親和活動,定期與發展商各部門進行服務意見征詢等溝通活動,匯總各區業主對管理公司服務的評定,向公司提交業主意見報告及其改進建議。
九、負責對質量策劃活動的執行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新區的現場收樓工作。參與在建工程的聯檢,以及各項工程的駿工驗收和移交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新區的收樓組織方案的落實、質量監控,并評估有關工作的效果。
十、每月負責組織定期向電腦維護員提供區內物業管理服務信息,保證網上信息發布的更新。
十一、負責轄區內標識方案的實施。
十二、統籌區內公共地方的張貼、商業活動事宜的審批工作,并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的配合。
十三、組織區內、外商戶及專業服務公司形成便民服務網絡,開展24小時熱線服務及管家服務。
十四、組織每月的公司服務質量工作例會及案例分析會議。
十五、每月定期將部門工作向公司匯報并完成公司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