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專款專用。
2、按規定編制部門預算,合理使用資源,做好財務分析和考核。
3、按照會計制度,填制轉帳憑證,做好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健全、數字準確、定期對帳(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經常分析。并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同時做好工資核算工作。
4、嚴格票據管理,保管空白收據和部分印章(印鑒中私章一枚)。收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
5、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定期編制各種會計報表、統計資料,年終提交決算報告等。
6、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負責會計稽核。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不予辦理,并積極做好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工作。
7、成立財政支付中心后,在網上按時編制月度用款計劃并上報中心。及時核對中心下達的可用用款額度,同時關注額度的使用情況。
8、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系統中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并發送給中心。
9、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會計檔案資料、預算資料、印章、票據、有關文件、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清楚,并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