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全院的護理工作,組織制定全院各科室護理人員配置方案,批準后組織實施與協調,適時調整;是醫院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第一責任人,應對院長負責。
2、根據醫院的計劃負責擬訂全院的護理工作計劃及目標,批準后組織實施。定期考核,按期總結匯報。
3、深入科室了解掌握護理人員的思想工作情況,教育護理人員改進工作作風,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督促檢查護理制度、常規的執行和完成護理任務的情況,檢查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4、組織護理人員三基三嚴培訓、學習業務技術,定期進行技術考核,開展護理科研工作和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5、指導各科護士長搞好病房和門診的科學管理、消毒隔離和物資保管工作。
6、組織檢查護生、進修生的實習工作,指導各級護理人員嚴格要求學生,做好傳、幫、帶。
7、確定全院護理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分配原則,根據具體情況對全院護士做院內或臨時調配。
8、審查各科室提出的有關護理用具使用情況的意見,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協同解決問題。
9、主持和召開全院護士長會議,分析全院護理工作情況,并定期組織全院護士長到科室交叉檢查,互相學習,不斷提高護理質量。
10、提出對護理人員的獎懲、晉升、晉級、任免以及調動的意見。
11、教育全院各級護理人員熱愛護理專業,培養良好的作風,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的積極性。
12、作為醫院質量管理組織主要成員,承擔相關工作。
13、護理部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主任外出期間代理主任主持日常護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