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貨幣資金(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防范支付風險,根據《關于加強貨幣資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和本單位實際,制定兼職出納崗位職責。
一、配備兼職出納的單位,應加強對兼職出納職業道德、基本財務專業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和管理,使其基本掌握在兼職出納崗位上應知應會的財務專業技能,更好地發揮內部會計控制作用。
二、銀行預留印鑒的分管:建立嚴格的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兼職出納分管銀行預留印鑒私章),兼職出納根據有關審批手續,把好銀行付款票據的復核工作,復核的主要內容為:領導批示、合同等有關原始憑證的合法有效性。
三、配備兼職出納的單位,在銀行提取現金時,應建立銀行提取現金審批手續,兼職出納根據《銀行提取現金審批單》(后附表樣)作好提取現金的復核;《銀行提取現金審批單》應作為提取現金憑證的附件之一。
四、開展網上銀行業務的單位,兼職出納在負責的崗位上妥善保管客戶號、密碼和數字證書等資料,并對自己的的數字證書和密碼的保密工作負有絕對責任;同時對網上銀行的支付復核業務負責。
五、兼職出納應根據銀行、現金收付款憑證按照規定序時登記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現金日記賬每日與財務人員庫存現金核對;銀行日記賬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核對并于月末做好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工作;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應作到賬賬、賬實相符。每月末財務人員應對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賬簿余額復核后加蓋私章。
六、兼職出納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對于資金支付的復核業務,只對合同的約定、資金審批手續負責;財務人員、審批人對款項支付的原始憑據的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七、各單位領導、財務人員應支持和保障兼職出納人員履行職責,對兼職出納在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認真聽取,并及時將意見和建議反饋公司主管領導或財務部;兼職出納也可以根據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對不符合財務支付手續的款項拒絕付款,并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直接上報公司主管領導或財務部。
八、各單位(項目經理部)指定的兼職出納人員,暫時不納入公司正式財務人員隊伍管理,主要作為公司防范資金支付風險的一種手段,但公司財務部對其兼職業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每年進行考核評價,作為下一年度或新項目推薦或直接指定兼職出納崗位和正式納入財務人員隊伍管理的依據。
九、各單位可根據兼職出納的工作實際情況,給予300元-600元的兼職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