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河西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河西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河西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河西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河西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為了保證河西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河西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為河西學院,英文譯名為 HEXI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HXU。部標代碼為10740。
第二條 學校是由國家設立的從事高等教育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是甘肅省教育廳,是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高等學校受援高校之一,由復旦大學對口支援。
第三條 學校注冊地址為甘肅省張掖市北環路846號,在張掖市甘州區設有醫學校區(張掖市丹霞東路24號)。
第四條 學校概況:河西學院位于絲綢之路黃金段、甘肅河西走廊中部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張掖市,是蘭州至烏魯木齊近2000公里內唯一一所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堅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圍繞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秉承“立足河西、面向甘肅、輻射周邊”的辦學定位,堅持“做河西文章、出特色成果、建絲路名校”的發展方向,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以人才培養為辦學的根本任務,堅持立德樹人,踐行“以人為本、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的治校理念,培養直接能夠為教育、衛生、生產、建設、管理一線服務的基礎扎實、特長突出,具有健康體魄與人文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開展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推進文化傳承創新,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積極推進“轉型、提升、發展”戰略,成為甘肅特別是河西地區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基地、文化傳承創新基地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中心。被譽為“絲路名校”。
學校是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批準的第一批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項目高校,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入選高校。學校現設有19個二級學院,59個本科專業和15個專科專業,涉及文、理、農、工、史、法、醫、經濟、管理、教育、藝術等12個學科門類,有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省級特色專業11個。省級重點學科3個,博士后工作站1個;院士工作站1個;有省級教學團隊7個、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6門、省級精品課程18門;全日制在校普通本專科學生20000人。
第五條 河西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河西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河西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和制定招生有關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條 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河西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河西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計劃
(一)根據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二)河西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學校通過招生簡章、學校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臺等途徑進行招生發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一)河西學院招生工作堅持陽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機制。
(二)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110%。
(三)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考生,不設置專業級差,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中職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綜合素質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四)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錄取方式按《2018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實施。
(五)助產學、助產(專科)專業只招女生。其它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我校部分專業按學科大類進行招生。對于按大類招生錄取到含有多個專業方向、但入學時暫未劃分專業方向的考生,入校進行通識教育和學科基礎教育之后,結合其志愿、綜合素質測評情況等在學院內部進行專業方向分流、培養。
第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我校同意并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四條 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均不限外語語種;報考英語、俄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口試。外語口試辦法和口試成績、聽力成績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具體規定為準,學校在錄取時參照各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面向甘肅省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具體政策按照甘肅省招生機構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各省考生錄取批次、規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關規定進行。我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四章 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的錄取相關政策
第十七條 2018年我校繼續進行聯合培養招生,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具體見“河西學院2018年招生來源計劃表”(最終計劃以甘肅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聯合培養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調整專業。
第十八條 聯合培養學生按照“1+2+1”模式(生物科學專業、歷史學專業)和“3+1”模式(醫學影像技術專業)進行培養。“1+2+1”指學生一年級和四年級在河西學院學習,二、三年級在復旦大學學習。“3+1”指學生1-3年級在河西學院學習、4年級由河西學院與復旦大學聯合完成相應教學培養任務(其中,學生第一學期在復旦大學學習,第二學期回到河西學院學習、但教學培養任務-包括畢業實習等,由復旦大學選派師資參與指導完成)。聯合培養學生由河西學院在按計劃招錄的學生中根據學生思想政治、專業成績、交流溝通能力和環境適應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優秀者方可選送復旦大學進行參加聯合培養學習。
第十九條 對符合聯合培養畢業條件的學生,其獲得的河西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上予以注明“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字樣,并加蓋復旦大學印章,同時在其學歷電子注冊中注明聯合培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