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辦法,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情況和院校志愿順序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為第一志愿,由學校審查錄取。實施平行志愿批次為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職(專科)批(M段),每個批次設置“A、B、C、D、E、F”6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院校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體育、藝術類各批次及特殊類型招生的批次或段實行“1+1”順序志愿,每個志愿院校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二批
H段(普通院校文理類、民族班、體育、藝術類使用統考成績的三本院校)和I段(預科、民語類、定向、中職對口招生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5日錄取。
7月26日- 31日平行志愿或“1+1”順序志愿錄取。
8月1日15時--8月3日15時第一次征集志愿錄取;8月4日15時-5日20時第二次征集志愿錄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務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錄取批次與錄取時間參加錄取。各院校如對調閱考生電子檔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須在各批次錄取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傳真至計劃管理與信息交互組。
招生院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錄取系統登錄測試,上下載錄取信息,盡快完成審閱檔案任務(詳見錄取指南)。對超過時間或不按規定完成相關工作環節的高等院校,省招生辦公室指定專人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 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學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